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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砼结构工程砼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1砼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一) 原材料质量控制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如凝固时间)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对水泥质量有怀凝或出厂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对含有氯化物的水泥,不得用于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对于抗渗要求的砼,不宜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快硬砼不得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厚大体积的砼,不得用硅酸盐水泥和快硬硅酸盐水泥。
2、砼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质量符合细度模数、孔隙率、氯离子含量、有害杂质最大含量等方面的要求。一般以细度模数为2.5~3.5,粗砂最为合适,孔隙率不宜超过45%,尘屑、游泥和粘土总量不大于3%,云母含量不大于2%(有抗渗要求的不大于1%),轻物含量、硫化物、硫化盐含量,均不得超过重量的1%。
3、砼用石子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能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石子的级配要好,石子粒径一般规定,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不得超过结构截面尺寸的1/4,不宜超过实心板厚度的1/3,且最大不得超过40mm,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150mm。石子中有害杂质不得超过标准限量,尘屑、游泥和粘土含量当≧C30时不得大于1%,<C30时不得大于2%。硫化物、硫酸盐含量不大于1%,针片状颗粒含量当≥C30时不大于5%,当<C30时,不得大于25%。骨料中不得混入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块。
4、水宜用饮用水,当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砼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拌制和养护砼的水,要求水中不含有影响水泥正常硬化的有害物质,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海水也不得使用。
5、砼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国家标准《砼外加剂》JG807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钢筋砼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外加剂的种类繁多,按其作用不同可分为减水剂(塑化剂)、引气剂(加气剂)、促凝剂、缓凝剂、防水剂、抗冻剂、保水剂、膨胀剂和阻锈剂等。商品外加剂往往是复合型的,加量应由试验确定严格控制。
外掺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如掺入适量粉煤灰,节省水泥,改善和易性,又可使砼渗水性降低1/6-1/7,但应严格控制。
(二) 配合比质量控制
1、砼配比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砼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由试验室试配确定。为保证砼质量,应控制砼最大水泥用量、最小水泥用量和最大水灰比。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最大水灰比,对不受雨雪影响的砼不作规定,对露天、水下、潮湿环境中为0.7,受水压作用、寒冷、水位升降范围内的砼为0.65,严寒、水位升降范围内为0.6;最小水泥用量,普通砼对上述四种环境分别为250、250、275、300。不配筋时各减少25kg/m3。
2、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3、砼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fcuo=fcuk+1.645б,砼配制强度=设计的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1.65倍施工单位的砼强度标准差,当≦C15时,б=4MPa;C20-C35时,б=5MPa;>C40时,б=6MPa。
本工程由于采用的是商品混凝土,故监理单位届时须及时与施工总包单位及混凝土商家交流和做出上述要求。
1.2砼施工质量控制
1、结构砼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准确计量,尤其检查水的计量控制。原材料每盘称量偏差:水泥、渗合料、水、外加剂应控制在±2%以内,粗、细骨料应控制在±3%以内。(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及时调正水和骨料用量,衡器在定期校验内)。
2、拌制质量控制:加料顺序一般采用一次投料法:加砂→水泥→石子→水,必须控制搅拌最少时间。
注: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可适当延长;
3、砼浇注时,应具有所规定的坍落度(每班至少测二次)
4、砼运输、浇筑及间隙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层砼浇筑完毕。否则应按施工缝处理,砼从搅拌运输车卸出后到浇注完毕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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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强度等级 |
气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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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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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
120min |
90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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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
90min |
60min |
注:外加剂或快硬水泥拌制的砼由试验确定:轻骨料砼应适当缩短时间。
5、砼运输宜用搅拌运输车,砼运至浇筑点,应符合原规定的坍落度,如有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
6、泵送砼供应应保证泵连续工作,管线宜直,转弯宜缓,接头严密,向下倾斜管应防止空气进入阻塞,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有足够砼,防止吸入空气阻塞,间隙超过45分钟或砼出现离析时,应立即清除管内残留的砼。
7、砼浇筑质量控制
(1)砼浇注前,对模板及支架、钢筋和预埋件必须全面检查,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浇筑,模板内的垃圾、泥土应清除干净,板缝孔洞应堵严密。木模应浇水湿润,但不应有积水,在地基上浇注砼,应清除游泥和杂物,并有排水和防水措施。
(2)砼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mm,在浇筑竖向结构砼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与砼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时不得发生离析现象,当浇注高度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或振动串筒下落。
(3)砼应分层连续浇筑振捣,在下层砼初凝前将上层砼浇灌振捣完毕。浇筑时砼分层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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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实砼的方法 |
浇筑层的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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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式振捣 |
振动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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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振动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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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捣固 |
在基础、无筋砼或配筋稀疏的结构中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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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墙板、柱结构中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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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筋密列的结构中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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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骨料砼 |
插入式振捣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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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振动(振动时须加荷) |
200 |
|
(4)砼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歇时,时间要短,应在前层砼凝结前,将次层砼浇捣完。砼浇筑中的最大间隙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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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强度等级 |
气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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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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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0 |
210min |
180min |
|
>C30 |
180min |
150min |
注:表中数字包括砼运输和浇筑时间。
当砼掺有促凝或缓凝型外加剂时,浇筑中最大间歇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5)梁和板砼的浇筑,一般情况下应同时浇筑。较大尺寸的梁(梁高大于1m)、拱和类似的结构,可单独浇筑。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初步沉实后,再浇筑梁和板。
(6)施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缝宜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位置应在浇筑前确定。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应留垂直缝。
b、柱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上20~30mm处,当板下有托梁时,留在托梁下部。
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的范围内。
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双向受力楼板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在留置施工缝处继续浇筑砼时,已浇筑砼其抗压强度应大于1.2MPa,在已硬化的砼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砼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不积水。
c、在浇筑砼前,施工缝处宜先铺水泥浆或与砼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一层随即浇筑新砼,应致细捣实接缝处砼。
d、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和后浇砼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后浇带的处理,按上述施工缝的处理。
8、砼的振捣质量控制
(1)砼应分层浇筑振捣(其厚度见前7(3)表)和严格控制间隔时间(见前7(4)表)。
(2)采用振动器捣实砼时,不得有漏振,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a、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普通砼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离木模不应大于作用半径的1/2,为使上下层砼结合好,振捣器应插入下层5cm。
b、表面振动器,其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捣器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的砼边缘。当厚度>20cm时,最好先用插入式振捣器,再用表面振动器振实。
c、振动台振实干硬性砼时,宜用加压振实、加压重为1~3kn/m2。
(3)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捣完毕后,停歇1~1.5h,再继续浇筑。
9、砼养护质量控制
(1)砼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应在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和浇水,保湿养护。
(2)砼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砼,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将抗掺要求的砼,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砼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面布覆盖养护的砼,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每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7)对大体积砼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制措施,温差不宜超过25℃。
1.3 砼工程质量检验
1、砼工程的施工检验,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若干检验批,检
验批的质量验收按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
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合格率应达8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用于检查结构件砼强度的试件,应在砼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中同配合比砼,取样式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和拆模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验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砼试块试验报告及质量评定记录。
(3)配合比、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的施工记录。
(4)技术复核资料。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砼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4 砼工程质量验收
(一)原材料
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批号且连续
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
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砼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外加剂》、GB807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砼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砼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一般项目
1、砼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砼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普通砼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
(1)砼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
(2)对砼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3)拌制砼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砼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二)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1、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砼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砼,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检查混凝土公司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1、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检查混凝土公司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砼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测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每工作班检查一次,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三)砼施工
主控项目
1、结构砼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砼强度的试件,应在砼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接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3、砼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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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允许偏差 |
|
水泥、掺合料 |
±2% |
|
粗、细骨料 |
±3% |
|
水、外加剂 |
±2% |
注:
(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正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用量。(每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进行复检)
(3)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故监理部将不定时的对混凝土公司进行搅拌地点现场计量检查及现场浇筑坍落度检查。
(4)砼运输、浇筑及间隙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一层砼浇筑完毕。当底层砼初凝后,浇筑上一层砼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全数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砼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方案执行。(全数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砼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全数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砼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温养护。
(2)砼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砼,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掺要求的砼,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砼养护用水应与拌制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的砼,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水。
(5)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砼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砼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砼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全数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二、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主要有以下四种:
2.1检查(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与批准的是否相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如果同一楼层内墙板、外墙板与顶板(梁)混凝土存在不同强度等级,故现场旁站监理员应严格按照“先高等级后低等级”的浇筑原则须进行现场严格监控。
2.2 测量(仪器检查和目测):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对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进行抽测检查,对建筑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修,无法进行整修的要求返工。
2.3见证取样试验:各种原材料、砂浆和砼强度等级检查等,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见证取样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见证取样计划,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测试验工作。
2.4指令性文件及监理例会: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指令》、《监理报告》、《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各工序质量通病进行控制,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提请施工单位重视或整改。
